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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立项实施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1日 00:00 】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增强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综合判断、设计实验、数据收集处理能力,提高学 生综合素质,学院决定开展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工作。

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要求

1综合性实验是指学生在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 能的基础上,运用某一课程或多种课程知识,对学生实验技能和实验 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复合性实验,它主要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 力、实验动手能力、数据处理以及综合性实际操作的能力。

2设计性实验是结合课程教学或独立于课程教学而进行的一种探 索性实验,它不但要求学生综合多科知识和多种实验原理来设计实验 方案,而且要求学生能运用已有知识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 题,着重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设计性实验 的开设一般是在学生得到常规和综合性实验训练之后进行。

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范围 各门具有实验课的课程,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验大纲要求进一步改革实验教学内容,修订实验教学大纲,淘汰落后的交叉重复性或验 证性的实验项目,拟订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三、立项申请程序

1、首先由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依据修订的教学大纲,在遵循本 门课程教学内容规范的前提下,经过充分论证,选定切实可行的实验 方案,提出实验题目、目的要求、主要训练内容和方法,并根据现有仪器设备、师资、场地、时间、所需经费等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报系学术小组审核。

2、各系学术小组,对各门课程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方案, 进行认真讨论、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可填写《枣庄学院综合性、设计 性实验项目立项表》,报实验管理中心。

3实验管理中心对各系填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汇总, 并组织专家评小组对该立项进行论证评审,确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项目立项课题。

4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建设实行协议管理由实验管理中 心与项目单位签定协议,以保证项目进一步落实,达到立项一个,完 善一个,向学生开放一个。

四、其它

1项目立项后即可转入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改革立项研究课题 进行管理。学院将依据立项计划及预算情况,在认真核算的基础上,确定经费额度,该经费采用包干形式,由项目执行人按程序报销。

2、项目完成后,可参与优秀实验技术成果奖的评选。

3对于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组织好实施效果好的系给 予表彰奖励;对于参与开发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实验技术人员,在其聘任时优先考虑;三年内没有进行立项的课程不能评为优质课程。

五、实验教学改革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系应重视 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工作,要加强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立项的领导和组织实施,为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提供有力的保障。

六、本办法由实验管理中心负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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