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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11日 00:00 】

为了加强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大型仪器设备的科学规范化管理,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实施,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的大型仪器设备采取实验技术人员统一管理,使用人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中心为每台大型仪器指定一名专业管理人员,分配给专业管理人员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由专业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使用和管理。

2.管理和使用中心大型仪器的人员应严格服从学校、学院下达的各项教学、科研及分析测试任务,克尽职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3.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大型仪器的管理人员负责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的调试及维护,仪器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

4.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经过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并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非专业管理人员使用大型仪器必须专业管理人员现场操作或监督方可使用。设备使用完毕后,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仪器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

5.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照仪器使用说明进行操作,若由于人为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使用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6.保持良好的实验室卫生和工作环境,确保所有的大型仪器设备在最佳的工作状态;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7.实验室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校内外送检样品,确实不能分析测试的项目由主管人员进行答复。

8.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定期对仪器使用情况及分析测试工作进行核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9.实验室管人员应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一切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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