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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开放管理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3日 00:00 】

实验室全面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的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都具有重要作用。为更好地服务教学,促进学风建设,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决定各实验室以各种形式对学生和社会进行开放,增加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和开放内容,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内容

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内容包括:

1、参观实验室。为了各年级各专业学生了解学校实验室建设情况,仪器设备状况及其功能、鉴定水平,欢迎学生进入实验室参观;

2、选修课、必修课教学计划内实验。学生为了更好地掌握课内实验操作技能,于课外时间可进入实验室操作,继续完成课内实验要求;

3、课内实验和课外实验相结合的实验内容。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做好课内实验之后,对于一些内容涉及面较广,如部分先导问题,或后续延伸问题,学生有积极性作为自选项目,可进入实验室做实验;

4、学生自己设计的创新性实验。此类实验由学生自己提出实验目的、实验方案和步骤,经任课老师同意后进入实验室;

5、对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科技竞赛或兴趣小组的学生开放实验室;

6、教师提出实验研究课题,鼓励学生参与教师课题研究。

7.在保证学生实验和教师科研的情况下,可以有条件对社会开放。

二、开放方式

1.每学年开学初,各实验室应通过校园网向师生公布所拥有的实验能力,包括主要仪器设备名称、数量、可开实验项目等。若实验室完成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及时更新可开实验信息,便于师生选择实验。

2.进入实验室应事先向相关实验室提出实验预约申请(除参观实验室外),无特殊原因实验室必须接受师生的实验要求,并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实验。安排实验后,实验室必须出具“实验申请回执单”,学生凭“回执单”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实验室。     

3.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做好实验实施方案、步骤等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4.各开放实验室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在实验过程中,指导人员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能力、创造性的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5.实验室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进入实验室实验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规范操作,自觉参与实验管理。损坏仪器设备的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学生实验过程要注意观察各种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验数据,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成果。实验室应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三、实验室开放使用规则

1. 凡进入开放实验室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任何人不得擅自配实验室门的钥匙和用其它工具开门,经允许配钥匙者须先登记,事后钥匙须上交。

3. 所有进入开放实验室的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进入实验室,须先作好登记记录,实验室内人走门锁,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要注意检查水、电等,否则一切后果由当天进入实验室的所有学生承担。

4. 个人实验所需仪器及药品,必须认真填写仪器借用单或药品领用单,严禁私自随便使用实验橱内的仪器。实验室公用物品用完之后放回原处,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不得擅自借出或带出实验室。使用者由于不小心损坏物品、仪器或发生其它任何问题时,应主动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5. 在实验室内严禁吃喝、吸烟,每次使用完实验室后,必须立即将所使用过的实验台、实验用品等应及时清理、归位并清洗干净,清除垃圾,保持实验室整洁美观。个人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样品、试剂、仪器等。

6.  实验过程中,严禁将有毒的实验废液、固体废弃物直接倒入下水道。对于撒落的化学药品、试剂,应立即以适当的方式处理。

7. 实验室任何仪器、药品在未取得管理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外借或带出实验室,违者一经查出,将按校规校纪给与严肃处理。

8. 实验期间,如设备或仪器发生故障或意外事故,应立即停机并关闭电源,及时报告导师和实验室负责人,以便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寻求导师或实验管理人员的帮助,并立即通知实验中心。

9. 个人实验完成后,应及时归还仪器及药品,清理个人的实验位置,使实验室恢复原貌。

10. 凡是进入开放实验室做实验的同学,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则并相互监督,如有违反,将视具体情节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论文答辩资格并给与相应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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