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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人员工作规程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23日 00:00 】

枣庄学院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技术人员工作规程

实验人员是完成实验室的基本任务,搞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是教学、科研和技术开发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水平,特制定实验技术人员工作规程。

一、职业道德

1. 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团结协作,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2. 努力工作,通过搞好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为教学和科研工作创造条件。

3. 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4. 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热情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富有奉献精神。

二、实验管理与准备

1. 实验技术人员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做好实验实习前的有关准备工作,如实验仪器性能的检查,试剂的配制等,并随时准备解决实验过程中发生的实验技术问题。

2. 实验技术人员与实验室主讲教师密切配合,要根据教师提出的实验目的和要求,积极从实验技术上加以落实和实现,以求达到最佳的实验效果。

3. 要积极做好科研实验前的准备工作,研究和解决科研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保证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4. 努力创造实验技术条件开拓实验项目,积极协助实验教师进行实验室开放活动,提高学生的实验技能。

三、仪器、设备管理与维护

1. 认真学习国家和学院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为仪器设备使用单位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掌握更多先进的高科技和设备操作技能及设备维护能力。

3. 认真执行学院制定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系教学仪器设备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4. 做好仪器设备从订货、验收、建帐、编号、维护维修、使用、调拨直至报废处置的全过程实施管理。

5. 每学期指导和协助使用单位对仪器设备使用率、完好率、损坏率做一次清查统计,每学年做一次“三率”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学院有关领导。

6. 在每学期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维护维修计划,并指导和协助使用单位搞好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

7. 对损坏和报废的仪器设备和配件,实行统一回收,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8. 做好新购入仪器设备的合理分配和闲置仪器设备的调拨工作。

9. 管理人员应加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提高责任心,以保证仪器设备的优化配置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和使用效益。

四、岗位职责

1.掌握与本实验教学中心有关的实践基本技能和操作方法,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满足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2.负责实验教学、学生毕业论文、大学生创新实验(SRT)、开放性实验等材料、试剂、仪器设备或工具的准备及实验现场的清理工作,并协助任课教师对学生加强管理和教学辅导;积极参加本中心的科学研究实验工作。

3.负责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与管理,做好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及物资帐目的管理工作。

4.协助完成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及定期计量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准确的工作状态。根据需要,积极参与实验装置的改进研究和设计自制工作。

5.严格执行实验教学中心的各项工作规范,负责收集、整理实验室的基本信息材料和档案资料,填写实验项目卡、实验室工作日志、贵重精密仪器使用记录和有关实验室统计报表等。

五、工作考核、奖励处分

1、考核原则。政治思想表现与工作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结合实验技术人员爱岗敬业精神和其承担的实际工作任务,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以是否能履行岗位职责为主,定量考核以是否能完成必须承担的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工作任务为主。

2、考核程序。实验技术人员综合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实验准备工作量每学期统计考核一次,综合考核与学校教师、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同步进行。考核工作由院长主持,实验技术人员要对自己本年度完成任务的情况及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进行小结、自评,由全体教师和院教学督导组进行评议打分。考核小组根据本人小结、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全体教师和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打分情况、平时检查考评情况综合评价,拟定每位被考核人员的工作质量等级,填写考核表。质量等级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院提出考核等级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3、考核指标。政治思想表现(20分):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作风正派,品行端正,为人师表。业务能力与工作表现(全体教师与院督导组评价)(30分):具有本专业实验室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有独立的业务工作能力,能正确处理本职工作范围内的问题,实验准备充分有序。能够自觉地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工作效率高。能按照要求管理好实验室、实验教学、实验设备器材等。严格执行实验室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科学。工作表现,主要考核工作的责任心和服务态度以及实干精神。出勤情况(10分):遵守考勤制度,主要考核是否认真执行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岗位工作绩效:(40分):根据实验室各类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设置等实际情况,对照实验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了所承担的实验技术工作,其基础分为40分,未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实验技术工作,工作量达不到相关规定的要求,按完成比例得分。

4、加减分标准。有下列情况者从中扣分:每项最少扣5

1)不顾大局,不接受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调度。

2)由于本人原因造成的实验室事故(仪器设备损坏、跑水、漏电、失火、被盗等)。

3)不遵守学校物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4)实验课迟到或因本人失职造成教学事故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加分:每项最多加5分,累计最多加10分。

1)独立进行国内先进水平的实验室装置或实验方案的设计、施工等工作(附有高水平的实验指导书)并有校级以上的鉴定或获奖。

2)实验教学方法创新、实验教学内容先进,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实验教学或实验技术成果奖,可视奖励情况予以加分。

3)在主持或参加的获奖科研项目中,可视项目获奖级别和所做出的贡献予以加分。

5、奖励与处罚。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将作为院推选各项荣誉的主要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者,由院推荐为校级年度考核优秀;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限期改进提高,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劝其调离工作岗位。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的主要依据之一。工作量的计算及其奖罚:每学期工作结束后,由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主任负责统计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工作量按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学校规定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为:19200人学时/人。完成了所承担的实验技术工作,岗位工作绩效考核为基本分。工作量达到了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的平均工作量(中心承担的总工作量/实验技术人员人数),享受学校规定的基本绩效津贴及院各项奖励。超额完成了所承担的实验技术工作,岗位工作绩效考核为基本分。每学期工作量超过了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的平均工作量,将按超额的人学时数折算工作量给予奖励。未完成所承担的实验技术工作,按学校及学院出台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附则

1、本细则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2、本细则如与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执行学校的相关规定。

 

 

 

 

 

 

 

枣庄学院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附: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实验工作量条件要求

实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坐班制,并进行全年工作量考核,实验专业技术人员全年工作量,按每天6小时,每周5天,每年按32周计算,应为960小时。 折合成人学时工作量,实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每人额定工作量为:19200人学时

二、实验工作量考核内容

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量包括如下内容:

1.实验教学工作量:主要包括实验准备、指导实验、指导实习实训、改进实验设计新实验项目、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实验等。

2.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量:主要包括参加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仪器设备接货验收、实验室环境、实验室安全、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修保养等。

3.实验室行政管理工作量:主要是实验室主任及其他人员开展的行政管理工作等。

三、实验工作量计算办法

1.实验教学工作量G1

G1= G1-1+ G1-2+ G1-3+ G1-4+ G1-5+G1-6+G1-7

1)实验准备工作量G1-1

要求:准备器材、元件等实验材料、配备药品、调试设备、整理实验环境、卫生等。

G1-1= 计划实验学时数×参加实验学生数×K1

其中系数K1根据实验课程类型按下表取值:

     

K1

化学类、生物科学类

1.2

化工类、轻纺食品类

1

地理科学类、土建类

0.8

专业计算机房、专业软件演示实验

0.5

2)指导实验工作量G1-2

要求:备课、实验准备、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等。

G1-2= 计划实验学时数×参加实验学生数×K2

     

K2

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参加实验学生数:≤20

2.2

化工类、轻纺食品类(参加实验学生数:≤20

2

地理科学类、土建类(参加实验学生数:≤20

1.8

专业计算机房、专业软件演示实验(参加实验学生数:根据实际计算

0.9

3)指导实习实训工作量G1-3

要求:备课、准备实习材料、调试设备、指导实习实训、批改实习报告、整理室内环境、卫生等。

G1-3= 计划实习天数×6学时/×参加实习学生数

4)改进实验、设计新实验项目工作量G1-4

要求:改进原有实验或研制出新实验原理、方法、程序,有实验讲义等资料,试做成功,验收合格,给学生开出的实验项目。

G1-4= 200×C

系数C根据实验的复杂性和技术水平取值:

C

改造

1.5—2

设计新实验

2—2.5

综合性新实验

2.5—3

5)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实验工作量G1-5

要求:做好准备,分别指导实验,审核实验结果。

G1-5= 计划实验天数×6学时/×学生人数

6)大型精密仪器测试工作量G1-6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对校内师生提供免费分析测试服务时,要求:准备测试材料、调试设备、配置药品、出具测试结果。

G1-6= 样品数量×50

2.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量G2

G2= G2-1+ G2-2+ G2-3+ G2-4

1)教学实验室管理工作量G2-1

要求:实验室布局科学规范,实验室环境整洁;仪器设备及材料物资达到帐、卡、物相符,仪器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时,完好可用率达90%以上。

G2-1= 3×实验室建筑面积+10×仪器设备总价值(万元)(单价200元以上)+5×仪器设备总台件数(单价200元以上) 

2)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量G2-2(单台件10万元以上)

要求: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在没有教学和测试任务的时段必须定时开机运行,以保障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G2-2= 管理工作量基数20×K3

单台件设备价值(万元)

K3

10(含)—30

10

30(含)—60

12

60(含)—100

14

100(含)—200

16

200(含)以上

18

3)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工作量G2-3

要求:对实验室建设项目所承担的实验课程、完成的实验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对建设项目中的仪器设备、实验台凳、环境保障等配置科学合理。

      G2-3=16×K4

建设项目经费数(万元)

K4

5(含)—10

5

10(含)—20

10

20(含)—40

20

40(含)—60

30

60(含)—100

40

100(含)以上

50

4)仪器设备接货验收工作量G2-4

要求:完成实验室建设中新到仪器的接收摆放,完成数量型号验收,完成安装调试,仪器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

G2-4= 仪器设备总价值×16/万元+仪器设备台件数×16/10

3.实验室行政管理工作量G3

G3= G3-1+ G3-2

1)实验室负责人工作量G3-1

要求:按照《实验室工作条例》的要求,完成实验室主任工作职责。  

 G3-19600人学时    

2)行政管理工作量

要求:完成实验室负责人安排的行政、事务性工作。由实验室负责人根据承担行政管理工作的任务量具体按人确定。

G3-2600—2000人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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