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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09日 00:00 】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防止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师、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和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学校实验室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1.3 适用范围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的应急活动。

1.4 工作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因实验室而引发的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

2.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安全应急组织机构

组长:刘雪静

副组长:任崇桂、赵玉亮

成员:张宗运、刘春丽、董运勤、曹楠、柏冬、袁红梅、吴晓霞、夏雁青、张宝营、李凤刚、张晗

2.2 职责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实验中心主任应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3.事故风险描述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拥有5层实验大楼,面积约12000平方米,楼内现有实验技术人员10人,科研室做科研的教师约20人,本科生实验课、实验教师,毕业论文等人员。分析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灼伤等。

3.1火灾

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验室都可能发生:(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

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2 爆炸

爆炸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验室:(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

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3)气瓶操作不当,压力容器超过额定压力,引起物理爆炸。

3.3 触电

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3.4 中毒

毒害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化学药品和剧毒物质的化学实验室和具有毒气排放的实验室:(1)违反操作规程,将食物带进有毒物的实验室,造成误食中毒;

2)设备设施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有毒物质泄漏或有毒气体排放不出,酿成中毒;

3)管理不善,造成有毒物品散落流失,引起环境污染;

4)废水排放管路受阻或失修改道,造成有毒废水未经处理而流出,引起环境污染;

5)进行有毒有害操作时不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6)不按照要求处理实验“三废”,污染环境。

3.5灼伤

皮肤直接接触强腐蚀性物质、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如浓酸、浓碱、氢氟酸、钠、溴等引起的局部外伤:

1)在做化学实验时没有根据实验要求配戴护目镜,眼睛受刺激性气体薰染,化学药品特别是强酸、强碱、玻璃屑等异物进入眼内;

2)在紫外光下长时间用裸眼观察物体;

3)使用毒品时没有配戴橡皮手套,而是用手直接取用化学毒品;

4)在处理具有刺激性的、恶臭的和有毒的化学药品时,没有在通风橱中进行, 吸入了药品和溶剂蒸气;

5)用口吸吸管移取浓酸、浓碱,有毒液体,用鼻子直接嗅气体。

4.预警及信息报告

4.1 危险源监控

1)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并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购买剧毒化学品时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2)危险化学品必须采取专用实验室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专人管理。

3)危险化学品出入,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4.2 预警

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进行现场救护,现场救护无法处理时,立即送往医院。并将事故及时报告学院安全领导小组。

应急电话: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

安全领导小组电话:组长:378681962133

                  副组长:378668263459378580169321

4.3 信息报告

接到突发事故报告后,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安全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现场的指挥和解救方案,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对事故进行综合分析,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对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将事故调查结果会报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1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措施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5.2 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措施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5.3 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措施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 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 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5.4 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措施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 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①切断电源开关;②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③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5.5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措施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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