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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14日 00:00 】

一、不提倡明火加热,尽量使用油浴等;温控仪要接变压器,过夜加热电压不超过110V;各种线路的接头要严格检查,发现有被氧化或被烧焦的痕迹时,应更换新的接头。

二、所有通气实验(除高压反应釜)应接有出气口,避免使用气球,需要隔绝空气的,可用惰性气体或油封来实现。

三、实验操作时,保证各部分无泄漏(液、气、固),特别是在加热和搅拌时无泄漏。

四、各类加热器都应该有控温系统,如通过继电器控温的,一定要保证继电器的质量和有效工作时间,容易被氧化的各个接触点要及时更新,加热器各种插头应该插到位并紧密接触。

五、实验室各种溶剂和药品不得敞口存放,所有挥发性和有气味物质应放在通风橱或橱下的柜中,并保证有孔洞与通风橱相通。

六、回流和加热时,液体量不能超过瓶容量的2/3,冷却装置要确保能达到被冷却物质的沸点以下;旋转蒸发时,不应超过瓶容积的1/2。

七、要熟悉减压蒸馏的操作程序,不要发生倒吸和暴沸事故。

八、做高压实验时,通风橱内应配备保护盾牌(可定做),工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

九、会正确操作气体钢瓶,并对各种钢瓶的颜色和各种气体的性质非常清楚。

十、保证煤气开关和接头的密封性,学生应该会自己检查漏气的部位。

十一、各实验室应该备有砂箱、灭火器和石棉布,学生和教员必须知道何种情况用何种方法灭火,同时会熟练使用灭火器。

十二、各实验室应有割伤、烫伤、酸、碱、溴等腐蚀损伤常规药品,应该清楚如何进行急救。

十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及其周围的环境,如水阀、电闸、灭火器及实验室外消防水源等设施位置。

十四、离开实验室时,必须认真检查水、电、门、窗、气,拉闸断电,关闭门、窗、气、水后才能离开。

十五、增强环保意识,不乱排放有害药品、液体、气体污染环境。

十六、严格按规定放置、使用和报废各类钢瓶及加压装置,正确使用加热装置(包括电炉、烘箱等)和取暖装置。

十七、仪器、设备应规范使用并进行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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