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枣庄学院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实施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5日 00:00 】

为鼓励、引导和资助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于实践、勇于 创新的精神和品格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造就思想、道德与文化素质高、实践创新与竞争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根据《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意见(枣院党 [2007]20 精神我院决定实施大学生研究训Students Research Training,简称“SRT)计划。为促进“SRT”计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1SRT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创新能力 培养, 调动学生课外学习和研究的主动性积极性, 给学生提供更多的 可以自主选择的研究锻炼机会,使大学生及早深入专业、接受研究训 练、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2SRT”计划的工作方针是:课程引领,立项管理,教师指导, 实验支撑,政策激励。

SRT”计划立项范围

1、新技术、新产品等研究开发项目。

2、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

3、实验研究项目。

4、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

5、学生承担的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

6、社会(历史、政治、法律、教育、经济等)调研项目。

7、文学、艺术作品创作项目。

8、具有一定理论价值与实际应用价值的学术研究项目。

9、其它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SRT”计划立项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具有严谨的科研态度良好的专业修养和团结协作精神; 具有创新意识和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2申请项目要适合大学生的研究能力能够在一年内完成研究 开发的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开发的方法和技术先进、合理、可行。

3申请项目要突出创新性应用性和实用性能够促进学生对理 论知识的巩固和运用与专业联系密切申请人要认真论证研究方案、 安排项目计划与进度,核实项目的经费预算,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4申请项目应有教师指导指导教师应对项目研究的全过程给予 指导,包括实验设计、技术路线、实验操作、资料查询、项目研究和 结题报告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指导教师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研 究条件和配套经费。

5、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以课题组为单位,每个课题组一般由 3 5 人组成。

6申请人应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本专科学生一个申 请人同期只能申请项目一项。

7已经享受学院经费资助的各种科技设计竞赛的项目和其它立项项目,均不再予以立项。

8、指导教师每年指导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SRT”计划立项申请和审核

1、项目立项每年进行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 4-5 月份。

2、学院进行“SRT”计划项目题目征集,下达“大学生研究训练 计划立项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

3、申请人根据“项目指南”和立项范围、条件、要求,认真填写《枣庄学院大学生研究训SRT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 3 内容 要客观真实,数据准确,格式规范。

4指导教师对项目的应用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价并签署意 见报系(中心)初步评审,系(中心)评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实验管 理中心

5实验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组评选经分管 院长同意后向全院公布。

6、通过评审已立项的项目,签定项目资助合同,划拨研究经费, 开始实施。

SRT”计划项目管理

1、学院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启动研究工作, 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项目启动时间从学校正式公布之日算起,研究时 间一般在一年以内,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半。

2、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能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如毕业、休学等) 须写出书面申请经系和实验管理中心同意后方可更换。项目因故(如 负责人毕业、休学等)中断,负责人所在系应及时报实验管理中心说

明原因,并上交已购资料、材料等。

3各项目负责人应在启动研究后的第 6 个月向实验管理中心递交《枣庄学院大学生研究训SRT计划项目中期进度报告书》,对确 有进展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继续予以支持对于进展迅速、 效益显著的项目,可加大支持力度;对不按时递交中期进度报告表或 无明显进展的项目,将考虑取消资助。

4在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或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提出申请, 由实验管理中心或系组织学术报告会,交流、汇报研究成果和经验体 会。

5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向实验管理中心提 交《枣庄学院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由学院 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鉴定和验收。

6所有立项项目将参加学院的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和创新成果 优秀项目可推荐参加全省和全“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竞赛,被确定推荐参加全国性重大竞赛的项目将给予重点支持。

7、各系本着“不影响教学,重在参与”的精神,支持并指导学生 开展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活动,把学生在实验室的活动作为实验 室开放形式之一,积极创造条件允许优秀学生尽早进入实验室。

SRT”计划经费管理

1、学院设立“SRT”计划专项经费,用于资助“SRT”计划项目, 经费由实验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2、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资助额度为 500 1000 元,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额度为 1000 2000 元。

3项目经费用于资助与项目相关的科研业务(如测试分析费;科研旅差费;科研资料费等、实验材料费(如配件、原材料、试剂、 药品购置费;实验动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部件 的采集或加工费等)和小型实验器材、工具购置费等。项目经费不得 用于招待费、礼品费、本地出租车费、电话费等与研究项目无直接关 系的开支,任何人不得从资助经费中提取酬金、奖金和管理费用。

4、资助经费500元的,可一次借出;资助经费5002000元的,分23 次借款;500元以上的项目在结题验收前账面须留30%的经费,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予以报销。

5科研业务费报销须出据正式发票实验材料费小型实验器材、工具购置等费等除须出据正式发票外,需在购置后、未使用前,及时凭实物和票据到系或实验室办理材料物品的入账入库出库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6对没有进展进展缓慢等执行不力又无改进措施的项目将取 消资助,已购器材和剩余经费应交回学院。对科研态度不端正、不按 计划正常进行并将项目经费挪作它用者将取消资助,已购器材和剩余经费应交回学院,已支出部分由受资助者负责赔偿,并由学院严肃处理。因故并经批准中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退还剩余研究经费。

7、自筹资金项目可在计划项目之外立项。

七、表彰与奖励

1、学院进行“SRT”计划优秀项目评选,对研究训练活动中成绩 突出或在成果转化中获得良好效益的学生个人或小组给予表彰奖励;对研究训练活动中做出积极贡献的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对研究训练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的系,给予表彰奖励。

2、评选出的“SRT”计划优秀项目,学院推荐参加高等级优秀项 目评审。

3SRT计划项目结题后学生可按创新学分的有关规定申请获 得学分。

4SRT计划专项经费资助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学院 所有,与研究者共享;成果参加各类比赛获得的奖品及奖金按奖项的 属性类别确定归属,奖状、奖杯等归学院,奖金归个人、小组分配。

八、本办法由实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网址:http://210.44.232.242/syjxzx/show.asp?id=25

    上一条:枣庄学院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交接班制度

    下一条:枣庄学院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