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上报2015年度校级学科竞赛申报材料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8日 00:00 】

各学院(教学部):

为充分发挥大学生学科竞赛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促进学科竞赛与教学、科研、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工作有机结合,为学生展示实践创新成果搭建平台,形成以学生为本的竞赛体系,经研究决定组织枣庄学院2015年度校级学科竞赛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教学部)应成立学科竞赛管理工作小组,对本单位主办的校级学科竞赛项目进行组织、管理。

    2.以学院(教学部)、实验中心、工程训练中心、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为依托,有必要的训练场地和实验条件。

    3.有明确的负责人和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指导团队可为大学生的学科竞赛活动进行必要的指导。

    4.各学院(教学部)需加强学科竞赛管理及内涵建设工作,精心组织策划,注重专业知识的融入,并加深校企合作。有条件的学院(教学部)可以邀请企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专家参与竞赛的策划和评审点评环节。

二、申报范围:

    1.有国家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学科技能竞赛作依托的项目;

2.有学院推荐专家认可的、社会影响面广、行业认可度高的竞赛

作依托的项目;

    3.学生参与范围广、受益面大或已连续组织3届以上的学科竞赛项目;

4.往届竞赛组织管理规范的学科竞赛项目

三、实施流程

校级学科竞赛工作需明确学科竞赛负责人,具体负责竞赛的宣传、组织、报名、培训与参赛指导工作,同时为学生提供参赛所需的必要设备、仪器、材料和场地等,并认真填写《枣庄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参赛申请表》(附件1)及竞赛组织方案(附件2),上报教务处,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予以实施;竞赛结束后,学科竞赛负责人负责将竞赛成绩、书面总结和其他相关过程资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存档,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不按照通知规定流程开展的竞赛活动,教务处将不予备案。

四、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教学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填写校级学科竞赛申报表和组织方案,于2015年4月29日前,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到邮箱st5823@126.com.

附件:

关于上报2015年度校级学科竞赛申报材料的附件.doc

 枣庄学院教务处

2015.3.30


    本文网址:http://210.44.232.242/syjxzx/show.asp?id=67